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沈工大校发〔2024〕4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增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进入实验中心的所有人员(含教职员工、学生、访问学者、临时工作人员等),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规定(即发即报、即收即报、即知即报),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
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
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
4.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四)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
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
1.在进行化学实验时没有佩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熏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
2.使用特殊化学药品时没有佩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没有穿实验服,造成个人物品被损坏。
3.实验过程不符合规范,造成药剂溅起落在皮肤上。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成立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学院应急工作组接受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当事件涉及学生时,院应急工作组即为学校要求的“应急工作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书记、院长(执行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并落实实验中心安全保障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监督、检查实验中心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负责启动和具体组织实施本预案;
5.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工作,包括人员疏散、初步救援、现场保护等;
6.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限和程序(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初报、1小时内书面初报、3小时内书面详报),向校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学校规定渠道,如党政办、公安处、学生处)及相关部门(如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报告事件信息,并全程跟踪续报;
7.负责事件现场的初步调查和信息收集,建立工作日志;
8.负责与学生家长(如涉及学生)的初步沟通和接待安排(配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9.负责协调校医院等校内资源进行医疗救护;
10.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
11.负责组织或配合进行涉及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配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
12.负责事件善后处理的具体落实,包括现场恢复、损失统计、保险理赔协助等;
13.负责总结事件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学院办公室:25491310;
学校公安处:25496100,25691100。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实验室火灾爆炸应急处理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旦起火,很有可能引发爆炸,危险性、破坏性极大,因此,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要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先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若发现火情,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尽可能阻断起火源,使用灭火毯、适宜灭火器等措施应急扑救,及时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中心、学院办公室报告;如果火情呈蔓延趋势,及时拨打“119”报警。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师生员工疏散现场人员,配合消防队灭火,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校级预案要求,由院应急工作组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通知校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120”救护伤员。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相关工作,例如: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及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
4.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5.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6.确定火灾扑救方法。
(二)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
如有人员中毒,报警者应在安全环境下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立即通知校医院请求校内支援和指导,同时报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中心、学院办公室;对中毒地点周围环境进行拍照,在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护现场原状;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等场所;确定气象信息。化学品急性中毒事件多因意外事件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争分夺秒及时抢救。
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可参照文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1.做好救护者个人防护
急性中毒发生时,毒物多由呼吸道、食道和皮肤侵入体内,因此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服和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用品和应急器具。
2.尽快切断毒物源
救护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措施(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切断毒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排毒或开启门、窗等,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尽快转移病人
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病人呼吸通畅;脱去污染衣服,并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和毛发,注意保暖,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
4.现场施救
(1)记录中毒人员症状,并判断其意识是否清醒;
(2)通过问询中毒人员本人或观察现场等方式尽快确定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剧毒性、腐蚀性等);
(3)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
(4)针对不同的中毒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5)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6)对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7)对眼部溅入毒物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
(1)对于毒物经口引起的急性中毒,若毒物无腐蚀性,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
(2)对于某些毒物亦可使其变为不溶性物质以防止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
(3)氨、铬酸盐、铜盐、汞盐、羧酸类、醛类、脂类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牛奶、生鸡蛋等缓解剂;
(4)烷烃、苯、石油醚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一汤匙液体石蜡和一杯含硫酸镁或硫酸钠的水;
(5)一氧化碳中毒者应立即吸入氧气,以缓解机体缺氧并促进毒物排出;
(6)经过初步急救,应迅速送往医院继续治疗。
(三)实验室水电事故处理
1.计划停电或停水
接到停电或停水通知后,实验中心以书面形式公布,同时通知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督促其安排好相关实验,届时关闭总闸。
2.溢水事故应急处置
发现人员须立即通知学校后勤人员关闭相应区域的上水总阀,同时通知实验中心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到现场召集人员移走浸泡物资,清扫地面积水,尽量减少损失。实验中心协调周围其它实验室,避免损失扩大。
3.突然停电、停水应急处置
立即停止实验,关闭水源和电源,通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立即安排人员对未完成的实验进行处理,降低损失,消除安全隐患。
4.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联系学校后勤电工处置,并立即通知校医院前来救治。如伤者为学生,同步通知辅导员。并安排室内人员尽快离开。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5.仪器设备电路事故应急处置
实验人员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并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汇报。如发生失火,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灭火。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备,若火势蔓延,应立即拨打119。
(四)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皮肤灼伤应急处置
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2%-5%)的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酸:如(发烟)硫酸、(发烟)硝酸等。如量不大,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半小时。如果沾有大量强酸,可先用干燥软布吸走,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随后用质量分数2%-5%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浸洗,再用水冲洗,最后送医院救治。
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先用大量水冲洗,随后用质量分数2%乙酸溶液浸洗,再用清水洗,最后送医院救治。
含有磷、溴、碘的物质:如三氯化磷、三溴化磷、五氯化磷、五溴化磷、溴、碘等。
(1)若创伤面起水泡,不宜把水泡挑破,一般情况下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再送往医院救治;
(2)磷烧伤可先用湿毛巾包裹,禁用油质敷料,以防磷吸收引起中毒;
(3)凡用溴时,都必须配置好适量的质量分数20%硫代硫酸钠溶液备用,溴沾到皮肤上,立即用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干净,包上消毒纱布后就医。④碘触及皮肤时,用淀粉物质(如米饭等)涂擦即可。
2.眼睛灼伤应急处置
眼内溅入化学药品,在现场立即就近用洗眼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眼睛置于水源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边洗边眨眼睛,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送医院治疗。
(五)气体钢瓶事故应急处置
气体钢瓶出现事故,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进行如下操作:
1.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如可燃气体引起明火,用干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置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
2.气体钢瓶中有毒气体泄漏时,抢险人员须佩带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进入现场处理事故和救援;
3.气体钢瓶爆炸时,所有人员须立即撤离现场并报警,等待救援。
(六)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措施
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致癌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部门等)。一旦发现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在公安处人员到达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员应尽量保护事故现场原貌。公安处人员到场后,移交现场保护职责,且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中心、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
四、善后与恢复
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急处置小组所有部门应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照学校信息发布制度,由学院应急工作组统一汇总信息,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学院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次生事件。积极配合学校纪委等部门的调查问责工作。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及时补充事故处理过程中消耗掉的应急物资。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整理详细的事故报告报学院办公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如学生处、公安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存档。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配合学校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积极配合学校、公安、环保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的调查工作。
6.事故若涉及学生伤亡,院应急工作组应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家属接待和安抚方案,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7.学院应急工作组应协调学校心理中心资源,及时对受影响的学生、教职员工(特别是目击者和直接参与救援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
8.学院应急工作组(应核查受伤或受影响学生是否购买相关保险,并协助学生及其家属联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9.组织或配合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受影响师生走出阴影。结合事故教训,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0.所有对外信息发布统一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相关信息。院应急工作组应及时、准确向校党委宣传部提供事件基本情况。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预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预案冲突之处,按《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7月1日发)同时废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