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高学历人才五年行动计划
(一)引进目标
从2025年 - 2029年,连续五年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多种灵活引才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1500名(每年引进300名),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选派一定比例高学历人才到企业服务,促进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
(二)引进对象
本计划所称高学历人才,包括取得以下全日制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榜单前200名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国内“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建设高校统招的全日制本科生;
具有特殊技能或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的高技能人才(需经认定)。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号、高校招聘信息平台、行业专业网站等多渠道,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工作在每年3月份左右启动。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广泛收集报名信息,严格审核报名者资格条件,确定符合条件人选。
组织考试或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考核。引进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试 + 考核”(报名人数超过拟引进人数)或直接考核(报名人数未超过拟引进人数)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为本科学历的采取“考试 + 考核”方式进行;高技能人才通过技能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等方式选拔。
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政审,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公示和聘用:对公示后无问题的高学历人才办理聘用手续。引进高学历人才的服务期为5年,5年内只允许在本市流动,其中到企业服务的只允许在本市企业间流动。
(四)政策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优先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对于到企业服务的人才,在服务期内保留其事业编制身份,服务期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回原事业单位或继续留在企业发展。
落实职称待遇:对于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履行聘任手续。对原在职的高学历人才可保留原有的职务、职级、职称待遇,并在职称评定中,对业绩突出的人才给予倾斜支持,适当放宽条件。
提供住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服务期间分别享受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700元、本科生每月400元的住房补贴。服务期满后在阜新境内购买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7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对于高技能人才,服务期间给予每月500元住房补贴,购房补助为5万元。
享受优先服务: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置;配偶在企业工作或待业的,积极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学历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服务,并提供定期免费体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自主选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校;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子女在入学时,享受同等待遇,就近安排优质学校。
科研支持:对于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2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硕士研究生给予最高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支持其开展科研项目研究。设立人才创新奖励基金,对在科研创新、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人才给予奖励。
二、突破辽西北人才安家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阜新地区各类企业及县级以上科研院所(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就业、创业或投资兴业的高校毕业生,年龄40岁以下,承诺在阜就业创业5年以上,在阜新地区首次购房用于自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安家补助。同时,扩大到吸引周边地区人才来阜发展,对从阜新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符合条件人才给予重点支持。
(二)补助标准
博士毕业生每人补助不超过15万元、硕士毕业生补助不超过8万元、本科毕业生补助不超过5万元。从阜新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安家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于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安家补助。对特殊人才或重大项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安家补助标准。
三、其他配套政策
就业见习补贴:鼓励企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企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创业扶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的最高额度可至50万元,并给予全额贴息。建设更多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场地、设备设施等创业资源。设立创业引导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投资扶持。
培训提升: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培训等,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对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产学研项目,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学习平台。
人才服务保障: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政策咨询、手续办理、生活服务等。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为来阜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丰富人才的业余生活,增强人才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