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2025-09-09

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中心公共财产安全,实现实验中心资源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中心实验室按功能分为教学和科研两种类型。

第二条 教学实验室管理

(一)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均安装门禁系统。

(二)教学实验室进入方法为人脸识别和门禁卡两种。

(三)门禁系统录入与修改由实验室负责人或实验中心指定专门人员完成。

(四)人脸识别录入对象或门禁卡发放对象:实验中心教师、实验授课教师;借用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

(五)人脸识别录入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完成。

(六)人脸识别录入或门禁卡发放流程:填写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借用申请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学院领导审批。

第三条 门禁卡使用须知

(一)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二)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因门禁卡丢失造成实验室损失,由持卡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门禁卡在使用期间如出现无故消磁或不能使用等情况,实验中心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补办者,应支付新卡的成本费后重新补发,补发门禁卡权限与原卡一致;

(四)毕业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向实验中心交回门禁卡。

第四条 门禁的使用期限

门禁的使用期限一般应根据实验课程或者项目需要设定使用时间,每次设定时限最长为一学期。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将门禁卡归还实验中心。

第五条 科研实验室管理

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钥匙由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保管,但须在实验中心留存备用钥匙。

第六条 教学实验室在使用期间,使用人须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教学实验室的借用不得影响教学实验的正常开设。

本办法由沈阳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经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发)同时废止。

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借用申请表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07月16日




附件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实验室借用申请表



申请人

教师


联系方式



学生


联系方式



借用日期

             日--                   


房间号


是否存放
药品与仪器

□是   □否


用途

□教学  □科研  □毕设   □其他       


做同一实验项目其他人员(需全部列出)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使用药品名称、药品用量、药品类别、药品主要物性(需全部列出)






使用设备


使用设备或玻璃仪器名称(需全部列出)

是否填写设备借用申请




是否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是否为自带实验设备或玻璃仪器



是否有设备培训记录并附证明



其他说明



实验操作流程(每个实验均需按实填写,若篇幅不够,可另写附页)


实验1:

实验是为新开实验


实验是否有风险评估(需附风险评估报告)



(1)实验准备





(2)实验操作步骤及实验风险





(3)实验结束工作


废液处置


废液组成:

废液处置办法:

其他说明:








固废处置


固废组成:

固废处置办法:

其他说明:







实验设备是否复原,若未复原,说明原因:


实验2~:若有,需按以上格式另附页。


借用结束

实验室卫生是否清理


是否断电



是否关水


未断电关水原因



实验室是否有其他异常并说明



承诺

    借用人承诺,本日志需按实填写,在使用期间保障实验室安全及卫生情况,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此部分在下方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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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借用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中心主任签字:

        


教学院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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