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家补助
自2025年1月1日起,来朝就业或创业且在朝阳市首次购房用于自住,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不超过15万元(较之前提高5万元)、硕士生每人不超过8万元(较之前提高3万元)、本科生每人不超过5万元(较之前提高2万元)安家补助 ;从朝阳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朝,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每人补助不超过20万元(较之前提高5万元)。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更高的安家补助金额。
二、生活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来朝回朝在企业就业及自主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月3000元(较之前提高10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较之前提高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较之前提高3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4年(较之前延长1年) 。对于在重点产业领域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可在此基础上再提高20%。
三、租房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来朝回朝在企业就业及自主创新创业,域外和农村户籍且在域内无任何形式住房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较之前提高2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700元(较之前提高2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较之前提高1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4年(较之前延长1年) 。对于在偏远地区或艰苦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可再适当提高。
四、创业补贴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较之前提高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发展潜力大的高校毕业生,可额外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
五、提供创业场地
朝阳市政府主导的双创孵化基地(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不低于3年(较之前延长1年)的优惠、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或经营场地 ,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获得融资等周边工作。同时,建立创业导师定期回访制度,及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创业场地补贴
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较之前提高2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较之前延长1年) 。若创业项目带动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较之前提高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较之前提高10万元)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较之前提高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较之前提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于信用良好、还款记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和提高贷款额度。
八、稳岗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较之前提高10%)给予稳岗补贴 。对于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的企业,稳岗补贴标准可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九、养老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吸纳30人(较之前提高10人)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按当年缴纳数额的60%(较之前提高10%)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对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可再适当提高。
十、事业单位招录
市、县两级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生经考核后直接录用、硕士生经面试答辩 + 考核后录用、全日制本科生笔试 + 面试 + 考核后录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在合理需求范围内并符合政策条件的,15个工作日(较之前缩短5个工作日)内兜底安置就业 。对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其长期服务基层。
十一、其他政策
人才培养: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培养库,根据其专业和职业发展需求,定期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对于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推荐参加国内外高端人才培养项目。
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岗位信息推送、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的对接机制,定期举办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有效对接。
落户政策: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政策,凭毕业证、身份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对于有家属随迁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同落户,并在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