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安家补助。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来朝就业或创业,且在朝阳市首次购房用于自住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不超过10万元、硕士生每人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每人不超过3万元安家补助;从朝阳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朝,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每人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二、生活补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来朝回朝,在企业就业及自主创新创业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三、租房补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来朝回朝,在企业就业及自主创新创业,域外和农村户籍的,在域内无任何形式住房的,给予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2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提供创业场地。朝阳市政府主导的双创孵化基地(平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不低于2年的优惠、低价或免费的办公场地或经营场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获得融资等周边工作。
六、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八、稳岗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九、养老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新创办吸纳20人以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按当年缴纳数额的50%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十、事业单位招录。市、县两级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引进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生经考核后直接录用、硕士生经面试答辩+考核后录用、全日制本科生笔试+面试+考核后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在合理需求范围内并符合政策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兜底安置就业。
12-朝阳市人才政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