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分校,沈阳校区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校就业工作提质增效,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部门按照《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工作。
2.请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2025年3月15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室),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公文流转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马也。
附件一:《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附件二:《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三:《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四:《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