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在校研究生返校指南

2020-08-28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首批返校复学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共分二个批次组织返校:

一.

第一批次

2020年8月31日,返校对象为低风险地区的学生;

第二批次

2020年9月1日,返校对象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

温馨提示

1.获批正常返校复学的同学须在收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秋季学期返校复学须知》和学院辅导员正式返校通知后,可以返校。返校时需出示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核验通过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能入校。

2.获批返校的同学须按规定时间返校,学校仅在东门设立学生入校检验处,其他校门一律封闭。

3.因航班、列车延误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需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备。

二.

返校前准备

1.返校同学在收到返校通知后,须尽快规划行程,向学院辅导员报备返程计划,包括返校时间、所乘交通工具、路线等详细信息。返校的同学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详细记录开学前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特别是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以及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无接触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情况,并如实上报学校。

2.返校途中要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保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4.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

1.研究生同学抵达沈阳后,请快速返校,不要在校外过多停留。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的同学,车辆和亲友送至学校东门即可,不得进入校园,行李包裹尽量简便易携带。

2.返校研究生同学在学校东门报到,须经查验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及体温检测,无异常后经人脸识别通道进入校园。体温异常同学需配合卫生防疫组进行体温复测,如正常可以入校,如体温异常,则需进入临时观察区等候,前往积水潭医院发热门诊按照医院要求留观。

3.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校学生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对新疆低风险地区的进行7天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返沈时需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车辆入校。须由学生本人驾驶,并按照《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189号)进行备案登记后,经道闸自动识别入校,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驾车出校的,须履行出校审批手续方可驾车离校。

四.

返校后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返校同学遵守“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准假后方可外出。对走读学生和校外实习学生实行严格审批管理。

2.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学生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进出公寓,学生在公寓(区)内不得聚集、串门,不得进入其他公寓楼和寝室,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学生在校期间,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注意用眼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

4.返校同学须主动进行晨/午/晚自我体温监测,及时报送健康信息,如在校期间发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等可疑症状,须立即报告辅导员或者校医院。若诊断为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须立即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返校同学须做好每日校内自我活动轨迹记录,详细记录好去往场所的时间、地点和密切接触的群体。

6.学生用餐。进入食堂请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单向进出,就餐前洗手消毒。禁止校外外卖进校园。

(1)8月31日北食堂一层、二层,南食堂一层、二层开放。北区食堂西南门进入东门出;南区食堂东门进入西门出。

(2)9月7日后南北区食堂全部开放。

(3)9月7日后校园内设置分餐点7处。地点分别为A4广场、A5楼下、B1楼下、信息学院广场、C2C3交叉口、C5楼下、C6广场。

7.超市购物、洗浴、取快递、理发等服务管理。

(1)超市购物。超市一楼南侧作为入口,一楼北侧和二楼北侧作为出口。结算排队距离间隔1米。

(2)洗浴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浴池延长营业时间,学生关注后勤集团微信公众号,采取网上预约报名,错时、分散、分批的就浴方式,避免人员密集。

(3)快递服务。快递公司正常营业,快递发送物品,尽量减少使用现金结算,鼓励采取网络支付,结算排队间隔距离1米以上。

(4)理发服务。采用学生网络预约方式,请关注后勤资产经营公司微信公众号。

8.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

8月24日—8月30日,研究生导师通过网络对所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在线指导。8月31日—9月1日在校研究生返校后进入导师课题组及实验室继续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五.

注意事项

1.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2.在校期间须严格遵守《沈阳工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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